一、咨询登记时间:5月20日~6月10日
二、流程:6月10日前,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由父母持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校进行入学咨询登记。
信息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在6月20日报名注册。
三、报名条件及需要的材料
(一)本区户籍学生
1. 符合“三对口”政策的户籍地学生
凡户籍在我校划片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由父母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小学毕业生与父母的同一户口簿;
(2)小学毕业生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
2. 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户籍地学生
小学毕业生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需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小学毕业生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同一户口簿;
(2)小学毕业生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父母户籍所在地区县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小学毕业生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4)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
3. 不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户籍在我校划片范围内但不符合“三对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学校上报区教委,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4. 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
因各种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而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再接收的户籍地学生,由学校上报区教委,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四、补充说明
一个学生只能在一所中学提交入学申请,公办、民办不能兼报,凡是到多所中学提交入学申请导致申请无效而影响接收的,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请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报名,若错过报名时间,我校可能会出现因招生名额满员无法接收的情况。
招生咨询电话:023-68619438
咨询地点:初309室、初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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