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城区“三对口”类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户籍和房产证明须在招生上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办理完成,并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学位不足时,按户籍转入时间排序,时间长的优先申请学位,在此类未申请到学位的,在第二类对应学校或相对就近学校中优先解决。
下列情况参照城区“三对口”类解决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无自有住房(提供无房证明),自出生之日起与父母一道户籍跟随在户主和房产证均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上,并一直长期实际居住的,视同符合“三对口”要求,在居住地划定的招生区域申请学位。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只有一方在城区且符合“三对口”要求的,在划定的招生区域申请学位。
3、离异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三对口”要求的,在法定抚 - 4 - 养人居住地划定的招生区域申请学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