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时间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本镇户籍和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镇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或民办学位补贴,均须在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报名时按要求录入申请人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上传证件照片。
报名方式: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
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和“i莞家”APP。
(二)报名时间
2022年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三)其它年级报名自行到有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具体要求、时间以各民办学校招生通知为准)。
二、生源分类
(一)招生类别
1.招生对象: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报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其中:
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
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2.招生计划: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办学规模及当年有关规定确定招生计划。
3.招生类别:分为“直升入学”“政府购买服务”及“对外招生”等类别。
(二)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5月9日10:00—18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学生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报名和修改。
(三)资料初审
1.资料初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于2022年6月1日公布初审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2.资料复审:初审不通过或对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如检查填报的信息有误,可于2022年6月1日9:30--6月13日12:00按复核指引向对应部门提出复核,各有关职能部门重新审核,并于2022年6月13日17:30前完成志愿填报。复审不通过的学生,无法进行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只能在补录环节申请补录。
(1)因证件号码错误申请复核的,须在2022年6月6日17:30前修正证件号码后重新送审。
(2)证件号码正确但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6月13日12:00前提出复核。复审不通过的学生,无法进行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只能在补录环节申请补录。3.审核结果作为志愿填报和学位录取的依据,学生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填写志愿或志愿类别不正确影响录取结果,后果由学生家长自负。审核结果确认后,将不能进行修改。
(四)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2年6月1日9:30-6月13日17:30。可自选申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最多可报3所)等志愿类别中的一项或多项学位。
2.志愿填报期间内,填写的志愿信息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志愿填报和修改。
三、电脑派位
镇招生办公室根据申请人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每所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镇招生办公室在2022年7月6日统一组织电脑派位。派位前教育部门会向社会公布需要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结束后,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四、录取通知方式及时间
(一)录取方式
申请人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看个人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于2022年7月8日-10日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含“直升入学”录取学生)。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学校注册确认
学生注册缴费时,须向注册学校提供招生平台显示的“注册码”,注册学校根据“注册码”在2022年7月1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缴费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三)平台查重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五、民办学校补录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一)第一轮补录
1.补录学校。适用于2022年7月6日电脑派位已按招生计划录满,注册后因有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需要补录的民办学校。
2.补录对象。适用于“申请学位调剂的双/多胞胎学生”、“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已在公办或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双/多胞胎除外)”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均不能进行第一轮补录。
3.补录计划。市教育局统一在2022年7月12日公布本轮补录民办学校名单以及补录计划数。
4.补录办法。优先解决双/多胞胎学生入学调剂,调剂完毕后,按照2022年7月6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开始码”和录取办法,根据民办学校的补录人数,以及补录学生原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和顺序,由市教育局统一顺延补录。补录结果在2022年7月13日前公布。学生家长可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补录结果。
5.双/多胞胎学生学位调剂办法。双/多胞胎兄弟姐妹在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一致的情况下,如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后未能被同一学校录取,可于2022年7月6日14:00-7月7日12:00前登录招生平台“双/多胞胎学位调剂”栏目提出申请和上传佐证材料(监护人户口本,双/多胞胎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等),经属地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平台自动调剂。其中,如双/多胞胎均有录取学校的,由招生平台根据7月6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将派位号后的双/多胞胎调剂到派位号前的双/多胞胎录取学校;如双/多胞胎只有一方有录取学校,将未有录取结果的一方自动调剂到有录取学校的一方;如双/多胞胎均没有录取结果,由其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进行第二轮补录。
6.注册缴费。申请人须按补录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要求注册缴费。民办学校补录注册缴费时间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注册缴费后,民办学校根据学生“注册码”在招生平台上“注册确认”。
(二)第二轮补录
1.补录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
2.补录对象。适用于第一轮补录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逾期不注册”“未按时在招生平台报名”等学生。
3.补录办法。民办学校制定补录通知,经属地教育部门审核后,对外公布(含补录计划和补录要求等内容),有剩余学位的应优先解决有哥哥姐姐在读的新生补录申请。符合补录对象的学生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4.民办学校在接收补录学生时,须先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注册查重”,非本市毕业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卡,非户籍学生须同步审核其非户籍“家长方”是否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六、其他问题
(一)建议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
(二)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须登录招生平台网上报名,并结合申请地合理选择民办学校填报。温馨提示:
(1)相关招生信息可关注“文明横沥”微信公众号或登陆东莞横沥网http://www.dg.gov.cn/hengli/了解与下载。
(2)咨询电话:横沥镇招生办公室电话: 83725009;
(3)疫情防控按镇指挥办最新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