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父母符合企业人才奖励学位申请条件的,需一次性于6月2日-6月10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要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企业公章,申请人父或母签名打指模)到相关经济部门(石排镇经济发展局、石排镇市场监督分局、石排镇投资服务中心等)。提交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排好,如不完整不齐或不清晰的,不予登记受理。具体的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请表
(1)优粤卡、优才卡、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填写《东莞市高端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石排镇企业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需企业和相关经济主管部门(镇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分局、投资促进中心等)加盖公章。
(2)大型骨干企业、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全市纳税排名前50名、全镇街园区排名前30名、主营收入超10亿企业、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省级以上名牌名标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已向证监会申报材料)骨干人才;总部企业高管;对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填写《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石排镇企业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需企业和相关经济主管部门(镇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分局、投资促进中心等)加盖公章。
(3)镇级企业奖励填写《石排镇企业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需企业和相关经济主管部门(镇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分局、投资促进中心等)加盖公章。
东莞市高端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
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
石排镇企业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
二、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如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亲子鉴定、或户籍地派出所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等。
三、父母以及学生的户口本复印件、父母身份证的复印件
四、学籍证明材料
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提交幼儿园在读证明原件,申请非起始年级或初一的提交学籍卡复印件。
五、本市居住证要求
企业人才(学生父或母)在网上报名期间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在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申请补录入学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六、社保要求
企业人才在现工作单位购买一年或以上的社保清单。
七、企业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如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高新技术企业(或名牌名标企业)、批复等相关证明。
另外,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申请学位政策的,按市文件规定提交所需证明材料并按文件中的有关条文规定申请办理。
八、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有正常学习能力,具有中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户籍),没有违法或严重违纪及操行评定不合格现象,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2.学校将按镇教育管理中心统一提供的经审核确认的申请人信息进行核对和注册登记,申请人到学校报到注册时须提供与此相符合的户口本等原件证明材料予以核对确认,申请人如未能提供或所提供的户口本等原件证明材料与此信息不相符合的,学校不予办理报到注册登记;核对发现申请人作假的,取消该申请人公办学位并予以清退处理,三年内不予受理相关申请。
3.入学年龄要求
(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小学非起始年级(即二至六年级)转学必须要在年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年级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
(4)优待政策主要是提供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学位,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非起始年级的插班,根据我镇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而定,即非起始年级不能确保一定能够安排入读公办学位,或需政府购买服务解决。
特别申明:不足龄学童不具备申请公办学位资格,并不能登录学籍管理系统平台注册学籍;已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的学生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不足龄、申请留级重读、申请插班年龄与对应年级不相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资格,由申请人及其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