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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2022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01 21:06:36
The Beginning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要求,2022年东莞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最终敲定。

  一、招生类别及比例

  2022年,我市相关普通高中将招收在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科技等方面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自主招收高水平项目类及学校自定项目类的特色发展学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总招生计划的8%。可按以下2大类别自主招收特色发展学生:

  (一)学校自定项目类

  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学校特色和发展方向,在2022年可招收不超过总招生计划3%的自定项目类特色发展学生,招收范围可包含如下4大类别,项目及人数由学校自定。

  1.体育类:包括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啦啦操)、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游泳、田径、定向越野、跳绳。

  2.艺术类:包括美术、书法、声乐、器乐、舞蹈。

  3.信息技术类:信息学编程。

  4.科技类:包括科技创新、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航空航天模型。

  (二)高水平项目类

  通过高水平项目建设资格认定的普通高中学校,2022年可招收高水平项目类特色发展学生,招收范围可包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科技社3大类别。各高水平项目建设学校在建设周期(三年)内每年招收对应项目的特色发展学生,原则上各项目招生计划不低于设定的下限。

高水平项目招生计划下限表

  二、报名办法

  (一)凡符合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报考条件,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初三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自主招生(具体报名条件以各招生学校后续发布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为准)。考生统一登录东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s://dgzk.dgjy.net)进行自主招生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压缩包,每个学生最多可以报一个高水平项目和一个学校自定项目,但两个项目必须是同一类项目。

  (二)考生报名后,由招生学校在中考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资料审核工作,公示拟入围校考的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学校公布入围校考的考生名单,考生也可登录中考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获得校考资格。

  (三)确定入围校考的考生名单后,由各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参加校考。若入围校考的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数的2倍,则同比缩减招生计划(如原招生计划数为4人,入围校考人数为7人, 7÷2=3.5,取整后为3,则需要将招生计划压减为3人)。

  三、考试组织方式

  (一)学校招收高水平项目类及学校自定项目类特色发展学生,均要先组织校考,再提出推荐参加市考名单。校考由各校组织,市考由市中招办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

  1.校考。由各招生学校制定本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高水平项目和学校自定项目自主招生工作方案需分别制定,报市中招办备案同意后,学校自行组织本校各招生项目的测试评审工作。各招生学校成立测试评审工作小组(外市专家、本市外校专家和本校专家三部分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本校专家不得多于2人)对考生进行测试评审。有相同招生项目的学校可进行多校联考,由联考学校联合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市中招办备案同意后,联合组织测试评审工作,成立联考测试评审工作小组(外市专家和联考学校专家两部分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各联考学校专家1人,外市专家不得少于联考学校专家)对考生进行测试评审。测试评审全程录像。所有现场考试、评分、审议的录像、公示的相片等材料,由招生学校保存不少于3年。测试评审结束后,各招生学校根据本校该项目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四舍五入)提出推荐市考名单,并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自然日后报市中招办。

  2.市考。由市中招办制定市考工作方案,统筹将同一类的高水平项目及学校自定项目合并进行测试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建立由外市专家构成测的试评审专家库,每个项目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名专家组成该项目的市考测试评审组,考试现场抽签决定组长1名,组员5名。组长负责组织和监督,不参与评分;组员负责对考生进行测试评审。测试评审全程录像,所有现场考试、评分、审议的录像、公示的相片等材料由市中招办保存不少于3年。测试评审结束后,现场公布市考成绩,并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自然日。

  (二)为切实减轻考生负担,若考生报考的高水平项目和学校自定项目为同一所学校的同一类项目,则只需参加一次校考。

  (三)高水平项目市考成绩及学校自定项目市考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满分100分),未达市考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一)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投档录取:一是中考成绩分数不低于校定录取分数线,二是市考成绩分数不低于市考合格线,三是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低于C等级。

  (二)各招生学校可以以市定录取控制线作为校定录取分数线,也可以在此基础上以20分为一档自行提高录取分数线。如学校自定项目校定录取分数线可为市平均分(去尾取整,下同)、市平均分+40分、市平均分+120等,高水平项目校定录取分数线可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80分等,不能定为类似市平均分+23分的分数线。平均分取整的计算方法为去尾取整,如当年中考全市平均分为582.87,则去尾取整后为582。

市定录取控制线

  (三)市中招办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含加分)和市考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后,按照相应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合成总分相同,先按市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后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艺术类权重为中考成绩占50%,市考成绩占50%;科技、信息技术类权重为中考成绩占70%,市考成绩占30%。

  (四)以高水平项目优先录取为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各学校自主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入第一批次招生计划。

  五、工作流程

  (一)报送计划。各高中阶段学校于4月底,上报当年自主招生的项目及人数至市中招办,需同时报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备案。

  (二)公布计划。市中招办于5月上旬公布全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学校同步公布本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三)考生报名。考生于6月2日至5日登录东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s://dgzk.dgjy.net)进行自主招生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压缩包。

  (四)资格审核。各自主招生学校于6月2日至5日进行报名材料审核工作,6月6日至8日在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公示拟入围校考的考生名单,6月9日公布入围校考的考生名单。

  (五)组织校考。高水平项目校考统一安排在6月12日进行,学校自定项目校考统一安排在6月13日进行,具体考试时段由各招生学校安排并通知考生。校考后现场公布成绩,并由招生学校按1:1.5比例(四舍五入)提出推荐市考名单,于6月14日至18日在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公示。

  (六)组织市考。市中招办于6月中旬公布市考工作方案,高水平项目市考和学校自定项目市考统一安排在6月3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段由市中招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安排并通知考生。市考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由市中招办于7月1日至5日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公示市考成绩。

  (七)正式录取。中考成绩公布后,市中招办对市考成绩公示无异议并达到校定录取分数线、市考合格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的特色发展学生进行提前批次录取,录取结果与普高第一批录取结果同步公布,并由市中招办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保障与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由市中招办成立中考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学生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督查。学生、家长、教师和广大社会人士对自主招生考试中认为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异议的,可向市中招办反映,咨询、监督、投诉电话:23126162(招生违纪)、23660823(党风廉政纪律)、28330813(考试组织)、23126130(体育类报名)、23126139(艺术类报名)、23126177(科技信息技术类报名),市中招办应及时受理和反馈。

  (二)各招生学校在测试评审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细化疫情防控工作流程,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七、其他

  继续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计划从2023年开始逐步增加各公办高中学校特色发展学生自主招生的项目,扩大招生比例。各高中学校要在未来建设高水平人文数理项目,及自定项目类的语言类、学科竞赛类、创新发展类的特色发展上提前规划布局,提前做好师资、设备、规则等方面的准备。为培育更多更优的特色学校和特色专业,从源头上、制度上落实推进高中学校特色发展。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参照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执行。需招录高水平项目学生的民办学校,需参与同项目市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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