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东府函〔2022〕50号)已正式印发,结合通知要求,为做好南城2022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称“申请人”), 可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入读南城公办学校,或享受政府补贴入读南城辖区内民办学校。
(一)申请人须为我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
(二)父或母(即“家长方”)条件:申请人可以选择其父或母一方作为“家长方”申请积分制入学,其中:
1. 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居民,可按本方案直接为申请人提 出积分制入学申请;
2. 家长方是非东莞市户籍的,须符合以下条件: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二、申请地
家长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作为“申请地”提出在南城积分制入学的申请。
(一)家长方现缴纳社保或缴纳税款在南城;
(二)家长方、或家长方配偶、或申请人本人在本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即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的住宅)在南城;
(三)非东莞市户籍家长方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信息表上现居住地址在南城;
(四)东莞市户籍的家长方现户籍在南城。
三、学位供给
(一)学位供给数量
结合南城学位供给实际,确定如下学位供给途径和数量:
1. 公办学位:公办小学学位300个,具体包括:起始年级(即一年级)300个,非起始年级(即二年级至六年级)不提供公办学位;公办初中学位90个,具体包括:起始年级(即初一)90个学位,非起始年级(即初二、初三)不提供公办学位。
2. 补贴学位:小学阶段提供12859个补贴学位;初中阶段提供3458个补贴学位。(实际数量以东莞市教育局规划为准)
(二)学位供给学校
1.公办学位:南城各公办中学、南城部分阳光系列小学;
2.补贴学位:申请入读南城辖区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三)学位分配情况
四、学位安排
(一)学位安排原则:
1. 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安排的原则:
①坚持分数优先原则,按照分数高低优先满足分数高的申请人的志愿;
②对于三个志愿均录取不到的(含只填报第一志愿或只填报第一、第二志愿的情况),且服从调剂的,统筹安排公办学位或学位补贴(如有意愿通过积分入学入读公办学校的,建议三个志愿都填报公办学校,且服从调剂);
③统筹安排学位时,对于不服从调剂的,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2.公办中学学位安排的原则: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初中。
3.补贴学位安排的原则:达到补贴学位分数线并申请入读南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后,给予一定标准的学位补贴。
(二)操作流程:
申请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的安排,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五、报名流程
六、南城各职能部门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