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苗计划”2021年第一期开始申请啦!本次扶学奖学补贴申请时间为:3月1日--3月15日(下午5点前),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子准备好申请资料,由本人(监护人)或村(居)委会代理按时提交到寮步慈善基金会办公室。
东莞市寮步慈善基金会“护苗计划”施行以来,获得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2020年基金会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低保、低收入以及困难家庭的学生按月发放扶学生活补贴,第一期共资助107名学生,第二期共资助131名学生,两期共发放扶学生活补贴32.51万元。
申请条件
(一)寮步镇户籍困难家庭的读书子女,包括幼儿园、小学、初高中(含中专)、全日制大学(含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学生。
(二)寮步镇辖区范围内的非莞籍困难家庭(居住或工作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的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读书子女,以及高中(含中专)的在校学生。
资助对象
(一)在上述范围内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
1、东莞市低保、低收入家庭以及寮步镇认定的困难家庭中的学生成员。
2、单亲家庭的父或母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或造成家庭困难的学生。
3、主要家庭成员身体残疾或患重病,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造成家庭困难学生。
4、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实施临时救助:
1、家庭成员若存在购买股票、理财产品、有价证券或巨额商业保险的。
2、因违法犯罪造成自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导致家庭困难的。
3、拒绝调查核实,故意转移财产,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4、其他基金会认为不能实施救助的情况。
申请材料
2020年9月已获得资助的学生
2020年9月“护苗计划”已获得资助的学生,申请2021年3月开始的扶学奖学补贴,只需提交“护苗计划”申请表和新学期在校的在读证明。
新学期新申请资助的学生
2021年3月“护苗计划”新学期新申请资助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苗计划”困难家庭扶学奖学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承诺书;
(三)学生在校期间的在读证明;
(四)家庭户主(或其监护人)以及学生的户口本(含首页)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学生监护人的东莞市范围内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需附监护人与学生的有效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非莞籍的提供主要家庭成员居住证的复印件,或村(居)委出具的居住证明,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或相关具有公信力的单位、机构证明。
(七)单亲家庭的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的复印件,或相关死亡证明。
(八)低保户和低收入户提供由民政部门核发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寮步镇困难家庭成员提供民政部门或村(居)委出具的证明。
(九)有残疾的提供由残联核发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十)其他能证明家庭困难情况的资料:如主要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或长期疾病的提供医院的医疗证明、费用单据等资料。
(十一)申请励志奖学金的需要提供学校提供竞赛获奖证明或高校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资助类型及标准
本专项设立扶学生活补贴和励志奖学金两部分,符合扶学生活补贴的学生有权申请励志奖学金。
一、扶学生活补贴
每学生每学年申请两次,每学期一次,分别于9月、次年3月申请,单次申请通过后,资助期为半年,每月发放。
学生类别 | 资助金额(元/月) | 合计(元/年) |
幼儿园 | 200 | 2400 |
小学 | 200 | 2400 |
初中/高中(含中专) | 300 | 3600 |
全日制大学(含大专)及以上学历 | 500 | 6000 |
二、励志奖学金
1、中考、高考奖学金。对于中考考取我市重点高中,或高考考取重点大学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考每人奖励1000元,高考每人奖励2000元。每学年申请一次,每年9月申请,10月发放。(我市重点高中和国内外重点大学的名单根据当年官方公布所定。)
2、竞赛奖学金。对参加教育或相关部门组织的镇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学术类比赛,决赛中获奖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人奖励500-5000元。申请时间一年内有效。
获奖级别 | 镇级 | 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奖励金额(元) | 500 | 1000 | 3000 | 5000 |
申请程序
(一)符合资助条件的由学生的家庭户主(或其监护人)代理申请,填写《“护苗计划”困难家庭扶学奖学补贴申请表》,申请表需要村(居)委加盖意见。
(二)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后,由学生的家庭户主(或其监护人)或村(居)委会代理将所有资料提交到寮步慈善基金会办公室,进行情况核查。
(三)核查结束后,待基金会进行审批。
审批程序
(一)寮步慈善基金会办公室接收资料后,会同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情况核查。
(二)核查结束后进行审批,审批后不通过的,将通知其本人取回资料;审批后通过的,将公示7天。
(三)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重新核查审批;无异议的,将统一下发扶学奖学补贴。
管理与监督
(一)寮步慈善基金会将建立救助对象申请资料、资金台账、发放名册等助学档案,严格保密并加强档案管理。
(二)款项坚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对申请助学资助的家庭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四)寮步慈善基金会将不定期以落户走访的形式核实有关情况,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助学金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由镇街、村(居)委员会追回被骗取的扶学补贴,骗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所称的主要家庭成员,是指依法形成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1、父母、兄弟、姐妹。
2、市(镇)民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依法认定的监护人。
(二)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寮步慈善基金会。
(三)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