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长:
2020年秋季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简称“民办学位补贴”)于2020年10月13日正式开始申领,请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申领民办学位补贴。现就有关操作指引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已成功领取了2020年春季民办学位补贴,且继续在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新获得2020年民办学位补贴资格,并在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部分户籍迁入东莞市的适龄儿童少年
1.已成功领取了2020年春季民办学位补贴,并继续在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民办学校就读,户籍在2020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迁入东莞的适龄儿童少年;
2.新获得2020年民办学位补贴资格,在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民办学校就读,户籍在2020年6月5日后(不含6月5日)迁入东莞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其他说明
1.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纳入学位补贴适用对象范围,包括:
(1)本学期已不在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民办学校就读,或属于镇街财政购买民办学位(含发放学位补贴)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已成功领取了2020年春季民办学位补贴,但户籍在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迁入东莞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在2020年积分制入学报名期间户籍(即2020年6月5日前,含6月5日)已经迁入东莞的适龄儿童少年。
2.个别镇街补录批次的学生暂不纳入本次网上学位补贴申领范围,不实行网上申领,由所属镇街在审批系统上传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市教育局审核后,继续委托民办学校发放。
二、申领时间
2020年10月13日9:30 — 2020年10月19日12: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三、申领网址
1.电脑版:https://jfrx.dgjy.net
2.手机微信版:关注“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g-jyj),点击“积分入学”—“学位补贴”栏目
四、申领流程
五、注意事项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实施办法》规定,“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获得学位补贴后户籍迁入到东莞市,但仍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可享受学位补贴至本学年结束;从下一学年开始,不再享受学位补贴”规定,本操作指引适用对象第(三)点“部分户籍迁入东莞市的适龄儿童少年”,如在申请镇街民办学校就读的,可享受学位补贴至2021年春季学期结束,从2021年9月1日开始,不再享受学位补贴。请各有关家长做好学生的入学安排,如需转学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的,请提前联系户籍地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