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等文件规定,目前我市民办学校中小学收费项目主要有: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校车费)和代收费(包括作业本费、校园一卡通工本费、代购教辅资料费、校服费和学生体检费)。
1.学费、住宿费均按学期收费,按现行收费管理政策,没有对延迟开学等情况进行退费的规定。
2.伙食费、校车费等服务性收费,在延迟开学、实际服务天数减少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天数退回学生家长。
3.作业本费、校园一卡通工本费、代购教辅资料费、校服费和学生体检费等代收费,均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延迟开学不产生影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