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一、提前通报。
区气象部门尽可能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30 分钟前,电话通报教育部门,提醒教育部门做好停课准备;在正式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前 10 至 15 分钟电话通报教育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当预警信号发生变更(包括降级或解除)时需提前 10 至 15 分钟电话通报教育部门。
二.暴雨天气影响下停课安排及应当采取的措施。
三.区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同时发布的学校停课通知示例。
四、区内学校校长必须确保学校落实下列安排。
1.学校应制定应对恶劣天气停课安排应急预案,并充分征求教师、家长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应急预案的涵盖范围务必全面,足以应对在恶劣天气下学校可能面对的各种情况,并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及联络机制(学校网页、校讯通等)切实可行,各有关方面亦清楚情况。
2.如区气象部门在上课前已发布停课预警信号,学校应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校舍开放并有足够的人手照顾可能到校的学生,并做出恰当安排,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回家。
3.如区气象部门在上课时间发布停课预警信号,学校应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直至已做出安全恰当的安排,在适当时候让学生回家,但并不代表学校须安排所有学生立即回家。
4.学校要加强科普宣教,确保教师、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清楚本指引及学校制定的应急预案,促使全社会形成台风暴雨天气预警信号生效后自动停课的意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