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直升招生比例由各区教育局确定。
根据《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公民办学位结构、供求情况和学校实际等,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合理设置一贯制学校初中校内直升招生比例,满足不同群体报读民办初中的需求。
扩展资料:
落实政策,分类招生
分类实行特定招生和普通招生,特定招生包括政策性直招、特殊人才子女直招、就近入学直招,普通招生包括一贯制培养直升、统一招生、补录、征集志愿录取。支持各区统筹以新市民子女入读为主学校的学位,用于优先招收本区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
对符合上级和地方有关政策的优待对象子女和特殊人才子女单列直招。对补充公办学位不足的政府购买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位、社会投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建校协议约定承接免试就近入学招生生源,单列就近入学录取。
对一贯制学校中自愿选择小学初中贯通培养,且具有本校小学学段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按直升招生计划首先进行直升录取或摇号录取。
2021年3月31日(不含)后新设立或合并的一贯制学校,纳入招生平台招生后第一个秋季学期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毕业时起具有直升资格。
在当年招生启动后至8月15日(含)前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新设立或变更学校,通过招生平台征集志愿录取。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