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镇公办中小学招生政策
一、不同类别学生入读政策
1、借读生:非里水镇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里水镇公办学校属借读生,借读生分为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两类。
2、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9]11号)有关规定,并在里水镇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子女。
3、普通借读生:是指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申请在我镇入读公办学校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积分入学条件和资格审核工作按照《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执行。
4、特别提醒: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购房不再作为政策性借读条件,纳入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二、新生入读学区划分
公办小学
公办初中
三、几类常见的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条件
序号 | 类别 | 条件 |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 部门核查 |
1 | 优抚群体类 |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里水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市厅(局)级或军分区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委托监护公证书 | |
2 |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 公安局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
3 | 里水镇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 《佛山市优抚对象优待证》;里水镇监护人户口簿 | ||
4 | 里水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 《收养登记证》;里水镇户籍收养人户口簿 | ||
5 |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里水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里水镇户籍照顾(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 | ||
6 | 居住在里水镇且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 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各区、镇(街)向进藏干部派出单位核查身份 | |
7 | 引进人才类 | 在里水镇居住,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人才引进由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认定 |
8 |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佛府办〔2016〕13号)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里水镇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人才引进由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认定 | |
9 | 引进人才类 | 里水镇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学历或职称证书;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人才引进由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认定 |
10 | 在里水镇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省人才服务主管部门核发的人才“优粤卡”;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
11 | 符合《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18]2号)规定,里水镇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人才引进由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认定 | |
12 | 投资贡献类 | 在里水镇居住,本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区政府认可证明(具体细则由各区制定);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
13 | 在里水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外籍人士除外);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
14 | 境外群体类 | 在里水镇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区教育部门向区侨办确认身份 |
15 | 在里水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区教育部门向区台湾事务部门确认身份 | |
16 | 其它类 | 在里水镇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 在里水镇连续5年居住证(或连续5年营业执照、或连续5年依法纳税证明);在里水镇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
17 | 其它类 | 父母一方是里水镇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 父(母)里水镇户籍户口簿;子女与非本市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
说明:1、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2、若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读公办学校资格。
3、提交的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到报名时间。
其中第16类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材料要求:
1、户口簿:学生与父(或母)同户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复印件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及父(或母)页);
2、出生证:学生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里水镇连续居住满5年及以上的证明,有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
①由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至报名截止之日为止已在里水连续居住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居住年限计算时间: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连续有效60个月。
②在区工商部门发出的在里水连续5年以上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工商执照年限计算时间: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连续有效60个月。
③在里水依法纳税连续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纳税年限计算时间: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连续缴纳60个月。
(注意:在里水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连续居住五年的证明材料。)
4、连续5年社保证明:在里水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或在佛山市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及以上。社保年限计算时间: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连续缴纳60个月,中间一个月也不能够中断。
5、固定住址证明:
提供在里水居住的房产证、或有效的里水住房租赁合同、或由里水镇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提供材料如下:
①自有住房的,报名时需提供位于里水的房产证;
②属于租房居住的,须提交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由居住地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证实该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在该居委会(或村委会)管辖范围,且注明其现居住的详细地址、居住年限;
③居住单位宿舍的,须由单位出具证明,且注明其现居住的详细地址、居住年限,再由居住地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加具居住意见,证实这个企业在该居委会管辖范围。
6、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提供位于里水的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合法的、且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动用工合同或经营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