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有效申请了公办小学学位,但未达到香洲区公办小学入学资格的非香洲户籍学生,请认真阅读以下信息啦!
根据《2021年秋季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及招生日程安排,今天香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将同步公布香洲区政府购买民办小学一年级学位入学资格条件及公示符合入学资格学生名单。
一、政府购买民办小学一年级学位入学资格条件
2021年秋季香洲区政府购买民办小学一年级学位不设最低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只设入学资格条件。
在“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有效申请了香洲区公办小学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非香洲户籍小学一年级新生均可获得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入学资格:
(一)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香洲区工作居住的港澳籍人员的港澳籍学生;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香洲区工作居住的珠海市内香洲区外户籍学生;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香洲区有效居住证的积分入学学生。
二、购买学位学生选报学校时间和方式
具有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入学资格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将通过选报方式录取到相关民办学校。
因前期有部分符合公办小学入学资格的非香洲户籍小学一年级新生放弃公办小学学位,选择了到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就读,个别公办小学学位有剩余,其剩余学位也一并列入此次可选报范围。
(一)选报时间
8月11日-15日
(二)选报方式
具有政府购买学位资格的小学一年级新生,登录“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进行选报。
请符合政府购买学位资格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及时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按照“招生系统”通知要求及时选报学校。
三、购买学位学生选报学校安排规则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报,同一轮选报,选报不分先后。
选报时间截止后,选报人数未超出该校政府购买学位数的,将全部录取;如出现选报人数超出该校政府购买学位数的,区教育局将按照上述入学资格条件1—3的顺序先后排位录取,积分类学生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额满即止。
第一轮选报未能录取的学生将参与第二轮选报。学生须及时登录“招生系统”,并按“招生系统”通知要求及时选报学校。
两轮选报结束后,仍未能录取的,将由电脑随机安排到仍有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
四、录取到购买学位民办学校的学生免交学杂费
具有政府购买学位资格的学生,在区教育局录取安排的民办学校相应小学阶段就读期间,享有免学杂费入读权利。学杂费具体包括:学费、教科书费(含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科一辅”)、小学一年级学生字典、体检费、校方责任险等。
跟民办学校其他在校生一样,购买学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学校提供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和代收代支项目,例如:住宿、校车、餐饮、作业本、校园一卡通、校服等,学校根据学生或其家长自愿选择的项目,按照本校实际收费标准据实收取相应费用。
如发现民办学校违规收费的,请直接向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室反映,联系电话:2611831。如查实确有违规收费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防诈骗提醒
1.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严格按《2021年秋季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珠香教字〔2021〕24号)执行,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学校均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2.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香洲区教育局及所属公办学校不会要求学生及家长缴纳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学生或家长索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纪、违法行为。
3.请家长不要轻信他人对招生录取、学位安排等方面作出的承诺,谨防不法分子打着帮忙入学的旗号,收取好处费、中介费等。如遇到此种情况,请立即向香洲区教育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