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珠海横琴新区2022秋季公办幼儿园学位安排顺序
按照以下类别依次安排学位:
类别 | 序号 | 类别说明 (符合以下类别,可根据自身意愿填报幼儿园,由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统筹安排学位或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 | 基本资料 | 证明材料 | 录取方式 |
户籍类(含澳门籍) | 1 | 幼儿为横琴户籍,幼儿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合作区内完全产权的住宅性房产,且房产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 1.申请人的出生证。 2.申请人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申请人户籍迁入时间以当年登记截止日期前为 准。 | 《不动产权证》 | 按照幼儿落户时间排序。 |
2 | 幼儿为横琴户籍,其法定监护人为横琴重点企业(含中央、省、市驻横琴直属及区机关单位等)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人员的 | 工作证明: 1.近一年在重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2.重点企业的劳务合同; 3.单位出具的高管、骨干的任命文件。 | |||
3 | 幼儿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其法定监护人持有合作区内完全产权的住宅性房产的 | 《不动产权证》 | 按照房产登记时间排序。 | ||
4 | 幼儿为横琴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 1.持有非完全产权的住宅性质房产的或完全持有非住宅性质房产的 2.无横琴房产,在横琴有工作或居住的 | 有房产的:《不动产权证》; 工作证明:近一年的在横琴企业工作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居住证明:近一年的租房合同及其近三个月内的居住凭证(水电费单、物业发票等)。 | 按照情形依次排序,同一情形下按幼儿落户时间排序。 | ||
5 | 幼儿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其法定监护人在横琴工作或居住的 | 有房产的:《不动产权证》; 居住证明:横琴居住证、近一年的租房合同及其近三个月内的居住凭证(水电费单、物业发票等); 工作证明:近一年的在横琴企业工作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若监护人为横琴注册企业的法人代表,需提供营业执照和近一年公司纳税记录。 | 如选报幼儿园空余学位不足以满足该类别幼儿,通过电脑摇号方式分配。 | ||
政策类 | 6 | 幼儿符合珠海市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其法定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 |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政策性照顾生类别所要求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工作证明:近一年的在横琴企业工作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居住证明:近一年的租房合同及其近三个月内的居住凭证(水电费单、物业发票等)。 | ||
7 | 幼儿的法定监护人为横琴重点企业(含中央、省、市驻横琴直属及区机关单位等)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人员的 | 工作证明: 1.近一年在重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2.重点企业的劳务合同; 3.单位出具的骨干、高管的任命文件。 | |||
8 | 幼儿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或外国护照,其法定监护人在横琴工作或居住的 | 有房产的:《不动产权证》; 居住证明:横琴居住证、近一年的租房合同及其近三个月内的居住凭证(水电费单、物业发票等); 工作证明:近一年的在横琴企业工作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若监护人为横琴注册企业的法人代表,需提供营业执照和近一年公司纳税记录。 | |||
备注: 1.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招生排序适用序号1-8。 2.幼儿迁入合作区户籍的登记时间在报名截止日期(5月31日)后的或幼儿未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由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统筹安排序号1-8的报名情况后,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安排。 |
【注意事项】
(一)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招生事宜可咨询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招生咨询电话:0756-8841660。
(二)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法定监护人索取费用等违纪、违法行为,请向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756-8936236。
(三)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与报名时间先后无关。未按时报名申请的幼儿,无法保证提供学位。因法定监护人信息录入不准确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无法安排学位的,责任自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