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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珠海高新区民办中小学录取流程(珠海民办小学招生)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05 18:16:50
The Beginning

  2022珠海高新区民办中小学录取流程

  (一)录取原则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随机摇号由相关民办学校组织实施。电脑摇号录取工作要做到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按要求进行学位确认。通过摇号获得学位后又放弃学位的,空余学位按照摇号时产生的随机号码顺位进行补录。

  (二)第一轮录取(7月10日)

  1.小学一年级录取:

  (1)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民办学校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学校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报区教育部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电脑派位结果公布后,学校应及时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初中一年级录取:

  (1)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如果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数(以下简称对口直升人数)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由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不再对外招收学生。如果本校对口直升人数不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采取对口直升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用于公开报名和录取;若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由相关学校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报区教育部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电脑派位结果公布后,学校应及时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非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民办学校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相关学校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报区教育部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电脑派位结果公布后,应及时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三)第二轮录取(7月11日至8月31日)

  1.有学位剩余的民办学校于7月16日前申报第二轮招生计划,报区教育部门审核后于7月18日前公布第二轮招生计划。

  2.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第二轮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9日至8月16日。

  3.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录取全部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员;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相关学校组织第二轮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摇号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四)录取顺序

  1.小学一年级学生录取顺序:(1)政策性照顾入学适龄儿童;(2)珠海户籍适龄儿童;(3)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确定的享受免费待遇的本校教职工适龄子女;(4)其他符合入读资格的适龄儿童。如符合入读资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3)类适龄儿童无需参加摇号。(政策类照顾入学类型见附件1)

  2.初一年级学生录取顺序:(1)本校直升学生;(2)政策性照顾生;(3)珠海户籍学生;(4)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确定的享受免费待遇的本校教职工适龄子女;(5)其他符合入读资格的学生。如符合入读资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4)类学生无需参加摇号。(政策类照顾入学类型见附件1)

  (五)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轮招生工作结束后,仍无录取结果的学生,可自行联系仍有学位的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进行补录。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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