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1珠海金湾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2021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1.具有金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金湾户籍学生”)。
2.金湾区内符合珠海市、金湾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政策性照顾生”)。
3.户籍在金湾区外珠海市内,符合跨区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跨区报读学生”)。
4.达到2021年金湾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积分入学学生”)。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符合金湾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学校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其学区学校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
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金湾户籍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