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 条件和标准 积分 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大亚湾开发区居住证 (父或母为惠州市外户籍的,此项为必备条件。) 近5年内办理的大亚湾开发区居住证,按0.5分/月计分。 最高30分 第①类:孩子区外户籍,父或母为大亚湾开发区户籍的,提供父或母户口簿、身份证,该项积分得30分; 第②类:孩子区外户籍,父或母为大亚湾开发区外惠州市内户籍的,除提供父或母户口簿、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房产证(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社保、营业执照(三选一,按办理时间最长的项目,以月为单位计分); 第③类:孩子区外户籍,父或母为惠州市外户籍的,提供父或母的大亚湾开发区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办理回执不受理)。 2 大亚湾开发区社会保险 (父或母为大亚湾开发区外户籍的,此项为必备条件。) 近5年内在大亚湾开发区缴纳社保(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的,按1分/月计分。 最高60分 在大亚湾开发区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提供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该项积分不与第3项同时积分。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家长不要聚集到大亚湾政务服务中心自助终端或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信息。如要打印可通过以下2种途径: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社保服务”自助查询打印; 2.下载“广东人社”APP注册登录自助查询打印。 3 营业执照 近5年内个体户或企业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按0.5分/月计分。 最高30分 提供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及信用代码。该项积分不与第2项同时积分。 4 住房保障 在大亚湾开发区自有产权住房,且在产权住房所在学区(或大学区)申请入读的,按0.5分/月计分。 最高30分 提供住房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二手房必须提供)或购房合同(仅限一手房)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仅限一手房)。如住房产权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提供祖孙关系确认材料,否则不予以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