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及报名地点
根据龙光城南片区各学校学位情况,招生计划如下:
西区实验学校小学部计划:二年级28人、三年级12人、四年级15人。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大亚湾小学计划:五年级15人、六年级20人。
本次南片区插班生招生地点统一设在西区实验学校。
招生对象及录取顺序
本次招生学区范围:龙光城南区和老輋村南区。
必备条件:截止2020年8月17日具有大亚湾区户籍的学生(第一批),以及参照《大亚湾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具备积分入学条件的学生(第二批)。
本次插班生招生采用一次登记(8月16日、17日),分批录取(户籍生优先、再录取积分入学对象)的方式。
第一批次依次录取:①学生户籍地址为龙光城南区和老輋村南区;②学生具有龙光城南区和老輋村南区以外大亚湾区内户籍,同时具有龙光城南区房产。第一批次中同等条件情况下入户时间靠前者优先。
第二批次: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
如符合条件的预登记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如符合条件的预登记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按第一批和第二次先后录取;
招生工作流程
1、8月16日至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家长到报名点(西区实验学校)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8月18日至24日,审核预登记材料。
3、8月25日,公布录取结果。
4、8月31日上午8:00,被录取学生家长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学校报到注册。
插班所需要的材料
批次 类别 所需材料 备注 第 一 批 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本; ②父母身份证、结婚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证明亲子关系); ④跨学区证明材料(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 ⑤《学籍基本信息表》(原学校打印) 现场报名所有材料需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其父或母在大亚湾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港澳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①港澳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台湾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在我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相关材料。 第 二 批 其父或母为惠州市内户籍(含大亚湾区)、孩子为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本; ②父母身份证、结婚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证明亲子关系); ④积分所需的材料(附件1)。 ⑤《学籍基本信息表》(原学校打印)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其父或母未在大亚湾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港澳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本; ②父母身份证、结婚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证明亲子关系); ④居住证(必备)及其他积分所需的材料(附件1)。 ⑤《学籍基本信息表》(原学校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