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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2021高中招生政策 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11 11:31:48
The Beginning

  今年,肇庆市招生录取批次分为3个批次,

  包括提前批(自主招生部分)普通高中第一批普通高中第二批普通高中

  各批次学校及招生范围:点击查看

  特别强调

  今年开始,我市将统一划定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两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低于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的学生。

  我市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必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跨审批区域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地市招生。

  补录要求

  今年未完成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在不超省定班额标准的情况下,可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在第二批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结束后通过征集志愿的方式统一进行补录。补录对象为参加我市2021年中考的考生,若考生在各批次均未被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且中考成绩在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可选择参加补录,补录工作在7月26日完成

对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的要求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规范招生,接受社会监督。发布招生简章或招生宣传广告须经过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要明确告知考生及家长学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退费办法。各民办学校要通过学校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或媒体等途径公告本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报所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在公告的收费项目与标准之外另设收费项目,不得以“择校费”“赞助费”“助学金”等名义对学生额外收费,不得对同一年级的学生进行分段、分层收费。

对学籍管理的规定

  普通高中录取新生凭省中招平台录取数据、录取名册注册学籍,对不按录取标准录取、或录取未参加今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等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上报省中招平台,也不予办理高中学籍,由违规招生学校负责及时清退,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学籍管理部门按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名册和学校提供的实际注册结果核准后办理学籍。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籍管理“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THE END

TAG:普通高中  学籍  学校  我市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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