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家长必须按照本方案“四、入学报名”中的规定来申请学位。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二)入学报名资料信息由教育部门协同公安、工商、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核查。对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资料的入学申请,一律定为无效申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负责。情况严重者,将予以登记,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已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的,一律取消其申请学位。
(四)安排入读后,学校继续对一年级新生的相关资料信息进行核查,对年龄未满六周岁,或已读过小学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负责。
(五)已被录取的儿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注册时需提交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逾期未办理注册手续且未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
(六)如遇政策变动或客观原因影响,则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