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免试入园的原则,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小班175人。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年龄为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新城片区户籍(户口所在地为小市派出所或光明派出所),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内北江以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四、招生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12日起,在我园门口张贴公告,并在“清城区第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下载并填写好《2021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表》,待现场审核资料时用。)
下载《2021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表》(点击下载打印并填写好);》
(二)报名程序
1.网上预报名。2021年8月20日8:00时—18:00时,家长登录我园微信公众号,在线填写《清城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小班新生预报名信息收集表》,详情可扫“预报名二维码”了解预报名内容。(家长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如有多报,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预报名二维码:
注:该信息收集表仅限于2021年8月20日8:00—18:00开放填报。
请家长提前准备好需要上传的资料:
(1)幼儿出生证原件图片;
(2)法定监护人、幼儿户口簿原件图片(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幼儿页);
(3)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图片(如购房合同则需要有房屋产权所有人及住房地址页和盖章页)。逾期不报或弄虚作假者后果自负。特别提醒:由于资料审核情况需要通过幼儿园的企业微信发送到监护人的微信上,因此请填报与微信相关联的手机号码。
2.资料审核情况通报。
8月21日,幼儿园通过企业微信通知监护人,是否通过资料审核以及入园进行现场审核资料的时间段,请留意微信通知并及时确认收到。
3.现场审核资料。
2021年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家长(只限1名,无需带幼儿)按指定的时间段到幼儿园现场审核资料。入园前先向门卫出示所收到的现场审核微信通知,并领取顺序号,方可入园。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21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好);
(2)幼儿出生证明;
(3)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户口簿(需复印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幼儿页);
(4)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现场审核通过后,家长可获取报名幼儿的抽签号(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一个签号)。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第一幼儿园A栋一楼。
(三)现场抽签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于8月24日上午9:30由幼儿园组织进行现场抽签。抽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第一幼儿园A栋四楼会议室。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抽签仅限抽签号为001-030的家长(每个号仅限1名家长入园,不携带幼儿)参加,其余家长可通过识别《抽签安排通知书》上的二维码观看抽签活动直播。
(四)公布新生名单2021年8月24日下午在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信息及注册相关要求。(五)新生注册1.注册时间:2021年8月26日(上午8:30—12:00),被录取的新生家长(限1名家长入园,不携带幼儿)根据幼儿园注册相关要求到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进行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注册须提供资料(建议家长提前准备):
(1)幼儿入园前体检的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取得三甲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建议到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因我园在园幼儿年度体检是在该院进行,幼儿在园期间可追踪身体发育及健康状况。);(2)《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防疫工作要求:进园的家长需配合幼儿园做好防疫工作,入园前出示粤康码,进行体温检测、用消毒液清洁双手,全程佩戴口罩,并与其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等候,如健康有异常的,不允许进园。具体以最新防疫要求为准。
(二)幼儿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预报名、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充登记。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咨询电话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电话:0763-3380572。
七、监督电话
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763-333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