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健康管理师证书有职业补贴吗?
答:健康管理师可以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一、发放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三年以上(含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行业特有工种)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企业在职职工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省外和省内的参保缴费时间可累计计算、省外参保缴费职工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在青海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核发时间,必须是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四)行业特有工种参保职工具备以上条件的,可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备审核后,享受相应的职业技能补贴政策。
二、补贴标准
(一)参保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000元。
(二)参保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
(三)参保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
说明:
1、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职业技能提升标准。
2、企业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或承训单位技能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初、中、高级)及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技师、高级技师)不得重复享受,且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