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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湛江赤坎区公办小学招生对象 湛河区实验小学2021年招生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15 21: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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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湛江赤坎区公办小学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是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满6周岁)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赤坎区户籍的非赤坎区户籍 适龄儿童。

  3.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赤坎区商品房房产证(或不 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的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持有网 签购房合同的须提供全额购房发票和居住三个月水电费缴费凭证, 下同)

  4.在赤坎区连续居住满半年,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半年 或持有营业执照满半年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符合省、市、区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ニ)招生办法

  1.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地段对口入学,或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2.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赤坎区户籍的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

  3.持有赤坎区商品房完全产权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 签购房合同)的非赤坎区户籍人员,其适龄子女入学,按照房产地 段对口入学。但如果房产地段对口学校学位不足,则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持有赤坎区商品房非完全产权房产证(或不 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的,其适龄子女入学,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

  4.在赤坎区连续居住满半年,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半年 或持有营业执照满半年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取随机派位的 方式抽取公办学位。

  5.对高层次人才、重点项目技能人才、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警察、赴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群体子女就学优待工作,参照《关于 统筹做好我市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湛教(2019)10号)和《转发省委组织部等七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 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湛组通(2017)17号) 《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援派干部人才的意见》(粤组通(2019)1号) 《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赴鄂抗击新冠肺炎疫 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湛教(2020)3号) 《关于印发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湛教(2021)3号)等文件执行。

  6.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 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7.湛江钢铁和中科炼化基地搬迁户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 段学校,按照《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9)34号)》和《关于湛 江钢铁基地搬迁户子女入学安置工作的意见》(湛教2009)61号) 的有关要求执行。

  以上5、6、7项,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8. 适龄残疾儿童,可向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符合赤坎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可安排学 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由地段对 口学校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 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其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教育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 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THE END

TAG:户籍  学位  湛江市  子女  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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