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0年秋季廉江市城区初中招生对象
符合如下报读条件之一的2020年小学毕业生:
(一)廉江市城区户籍,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廉江市城区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小学毕业生(以下简称“A类”)。
(二)符合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人员(劳动模范、突出贡献专家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按湛教〔2020〕9号文件);父或母在城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凭人事调动手续)(以下简称“B类”)。
(三)廉江市城区户籍,但法定监护人所持有廉江市城区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以下简称“C类”)。
(四)廉江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法定监护人为廉江市城区户籍、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非廉江市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下简称“D类”)。
(五)法定监护人持有廉江市城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发证机关开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非廉江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以下简称“E类”)。
(六)法定监护人的房屋在城区,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证件而没有办理不动产证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居住近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以下简称“F类”)。
(七)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随迁人员子女(以下简称“G类”)。
(八)申请就读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以下简称“H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