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材料及报名时间
(一)武鸣区内的公办小学毕业生按免试对口升学办法,无需到初中学校报名,在原就读学校填写《2021年南宁市武鸣区初中新生入学登记表》,由小学交给各学区(城厢学区除外)直接发放入学通知书。为均衡调配生源,中心城区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由城区教育局、城厢学区结合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生源情况来确定。
(二)具有武鸣区户籍,小学在城区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初中需回到户籍地就读的。持户口簿和学籍的相关材料(如报告手册、学籍卡等)于6月15日—18日到辖区初中学校报名(户籍在城厢镇、双桥镇的到城区教育局报名,中心城区户籍的还需提供《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或其他的房产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回原籍就读。(户口簿和住所材料均验原件,复印件留档)(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含双桥镇中心学校)的,家长需持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于6月15日—18日到城区教育局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城西学校毕业的由城区教育局另外安排时间审核)
1.有效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结婚证或孩子出生证。
2.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持有的有效《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有以下三种情况:
(1)有独立产权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购房的(以已交房并入住为准),需提供《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可凭身份证到武鸣区政务服务中心或自然资源局自助打印)或其他的房产证明材料。
(2)房产证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属于三代同堂居住的,提供祖辈及父母双方的《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共3张)以及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租房的,需提供父母双方的《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2张)、房屋租赁合同(附房东房产证明以及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4.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的务工证明,即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纳税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以实际经营为准)等3项材料的任何一项。
上述材料须于2021年6月18日前签发(订)。
为做好实地核查工作,家长要主动提供购房后实际入住和营业执照实际经营的材料(如近三个月水电费缴纳情况、店面图片及经营流水账等)。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非中心城区学校的,参照以上材料直接到辖区初中学校报名。
(四)属于城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城区党委、政府鼓励投资条件,在我城区投资兴办企业,已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代表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政府引进人才和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他上级文件明确的优先入学对象也向城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为6月15日—18日。
(五)为做好学位的统筹安排,在武鸣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放弃对口直升初中学位的(如:回户籍地就读或就读其他民办学校等),学生本人需写申请书(家长签字同意)并附相关材料于7月1日前交给小学毕业学校,各小学毕业学校报学区汇总后于7月2日前交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批(作为学籍审批的依据),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