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填报时间
2021年3月20日8:00—2021年3月28日18:00
摸底对象信息材料准备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做好如下准备:
1.家庭有房产
需备好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家庭房产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2.家庭无房产
(1)三代同堂:需备好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祖辈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需备好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与政府签订的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一般租房(租个人产权住房):需备好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与个人签订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此项不包含城区乡镇户籍租房户)。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家庭有房产
需备好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派出所签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在兴宁区辖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2.家庭无房产
(1)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需备好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派出所签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父母与政府签定的兴宁区辖区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合同;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2)一般租房(租个人产权住房):需备好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派出所签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父母与个人签定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合同;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家长上报调查摸底信息方式:
(1)网络填报:家长可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进行线上填写摸底问卷。
(2)纸质填报:家长可自行前往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居委会(村委)或学校保安处领取相关调查摸底表格,填写事项准确无误后上交社区居委会或学校。原则上在哪个社区居委会或哪所学校领取调查摸底表格就应按时限内提交回该社区居委会或学校。
(注意:家长只需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填报,无需重复填报。此次摸底不交任何材料,不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摸底范围(注意:摸底调查工作服务范围不代表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
东沟岭片区:东沟岭正街,74号兴桂源大厦,216号-230号,东沟岭南区商品房1-13栋,东三街1-352号,东三街东一里一排、二排、三排、四排,东三街东二里一排、二排、三排、四排、五排,东三街东四里1—19号,东三街山尾1-124号,宁安里一排1至25号
东州路:18号阳光绿城,23号瀚林美筑;
南梧路(双号):2—144号、(含2号皇龙新城、6号瀚林山水源、92号汇豪国际、104号崇左市支队老干部住宅小区);
邕武路(单号):南梧-邕武路口至邕武立交全段(含1号广西路桥总公司机械施工处,3号万宝苑,3-1号市环卫公寓,3-3号狮山公园宿舍,7号市第五医院,9号广西交通高级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