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1.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
2020年7月4日、7月5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地段学校报名。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020年7月11日、7月12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友谊路以东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宁市国凯路小学(国凯三支路)集中报名点报名;
房产在友谊路以西片区,户口在南宁市外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宁市金阳路小学(金阳路9号)集中报名点报名;
无房产在南宁市内,户口在南宁市以外,居住在友谊路以西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八桂绿城小学集中报名点报名。
(注:吴圩片区、罗村、居仁村、新联村、古思村、苏盆村、华联村、群益园艺场社区、槎路177号和槎路288号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可参照地段划分到相应的学校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一)本市户籍适龄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结婚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结婚证)。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辖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中的其中一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辖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房产拥有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材料之一)。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以上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用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具备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