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填报与材料提交
(一)考生在桂林市中考信息网上填报信息与提交材料,将要上传的材料拍成jpg格式小于2M的图片,然后按类别上传。材料图片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审核。
(二)初中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考生、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指导个体考生填报信息与上传材料。
(三)上一年度已在桂林市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科考试的九年级考生报名号不变,密码重置为其身份证号后 6位,转出或者不报名参加中考的学生信息由学校删除,县(市、区)内转入考生由学校向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申请将信息调入,跨县(市、区)转入考生的信息由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向市招生考试院中考科申请处理。八年级考生及上一年度没有在桂林市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科考试的九年级考生与初中历届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分别由学校或招生考试部门在网络报名系统中按照附件1所规定的考生信息模板与操作办法,按年级导入考生的年级、班级、学籍号、身份证号、姓名信息,生成考生的报名号与以其身份证号后 6位为初始密码的考生个人账号信息。
(四)考生凭报名号与初始密码上网修改登录密码、完善个人信息,上传户口簿首页与个人信息页(上一年度在桂林市参加过地理、生物学科考试的九年级考生如果户籍没有迁移,不需要上传)。在今年中考报名截止后、考试结束前迁入户籍的九年级考生,可将相关材料交学校或者在网上个人账户进行提交,由学校在网上初审后向招生考试部门申请审核。
(五)需要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九年级流入人员与从外省迁入户籍的初中历届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拍照上传以下材料:父(或母)户口簿的首页与其个人信息页(父或母子户籍不在一起的,还要上传关系证明材料)、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居住证(正、反面)、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所有人页与发证机关页)、房屋购买合同(含纳税证明)(购买人、地址与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纳税证明)、房屋租赁合同(首页、地址、租赁人、房主、房主的产权人与发证机关页及房主房产证、纳税证明)等其中一种即可]、合法稳定职业材料[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劳动用工合同(合同签订者、期限、签订单位页及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其中一种即可]。
(六)九年级、初中历届毕业生与同等学力者考生将能享受的政策性加分材料直接拍照在网上提交。农村计生户子女考生除上传附件 3的资格审核表外,还必须上传独生子女证(或父母一方的结扎证)、父母双方的户籍材料。
(七)九年级、初中历届毕业生与同等学力者考生在填报信息时必须从系统所列的体育考试选考项目中选定一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