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合格性考试 | 选择性考试 |
考试对象 |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其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为必考对象,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
考试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4门科目 |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
科目选择 | 所有科目 | 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 门科目中任选1 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 门科目中任选2 门 |
考试范围 | 学科课程标准要求的必修课程内容 | 学科课程标准要求的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内容 |
考试方式 |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10门科目均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全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定要求,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组织考试,学校结合学生平时表现,综合评定考试成绩 | 各科目均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全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
考试时间 | 全区统一组织的10门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学期末进行,各科目每年开考1次。高中一年级第二学期末开考科目为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高中二年级第一学期末开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信息技术6门。未通过考试的,可参加下一学年相同科目的考试。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4门科目考试,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和时长 | 每年开考1次,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同期安排 |
考试时长 | 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数学、外语2门科目的考试时长各为9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和信息技术7门科目的考试时长各为60分钟 | 各科目均为75分钟 |
成绩呈现 | 全区统一组织的10门科目考试满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不合格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4门科目考试成绩均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 每门满分值为100分,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以原始分数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数呈现。具体的等级转换办法另行公布 |
成绩使用 | 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作为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依据 | 计入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
成绩有效期 | 长期有效 | 当年有效 |
实施时间 | 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 2024年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