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7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中小学“五项管理”(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落地,全面提升教育治理和学校管理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市教育局将“五项管理”督查作为2021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重要内容,认真实施“五项管理”专项督导,切实担负起教育督导政策落实的重任。现向社会公示“五项管理”监督举报方式如下:
一、监督举报内容
对桂林市中小学校(含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举报:
(一) 手机
1. 学校未按规定执行学生手机带入课堂的;
2. 学校教师用手机布置作业、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的;
(二) 睡眠
1. 小学上课时间早于8:20,中学上课时间早于8:00的;
2. 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少于10小时,初中生少于9小时,高中生少于8小时的;
3. 校外培训机构结束时间晚于20:30的;
4. 校外培训机构给学生布置家庭作业的;
5. 辖区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线上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1:00的;
6. 辖区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网络游戏在22:00至次日8:00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的。
(三) 读物
1. 学校未按照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的;
2. 学校存在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推销课外读物现象进行有效管控的;
3. 学校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未进行有效管控的。
(四) 作业
1. 小学1-2年级布置书面家庭作业,3-4年级每天布置书面作业时间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布置书面作业超过90分钟的;
2. 教师对布置的作业没有做到全批全改,要求学生自批自改的;
3. 教师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的。
(五)体质
1. 学校每周安排体育课,小学1-2年级未达到4课时,3-4年级和初中未达到3课时,高中未达到2课时的;
2. 中小学每天未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在下午下课后未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集体体育锻炼的;
3. 学校未组织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的;
4. 学校未落实每学期2次全覆盖视力筛查的。
二、监督举报须知
如发现有以上情形的,请予以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三、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0773—2831952
监督举报邮箱:
glsjyjddk@guilin.gov.cn
监督举报平台:
桂林教育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