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请
1.申请时间:6月23日至24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地点:考生本人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的指定地点。
3.所需材料: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的“考试招生—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或“普通高考—普通高考统考”栏目下载。
二、结果反馈
复核结果反馈:广西招生考试院将于6月27日17:00前将成绩复核结果统一反馈给各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市须及时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通知形式由各市自行决定(可电话告知考生,也可约定时间由考生到指定地点查看或查询)。
三、复审
1.时间:6月28日至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可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普通高考准考证到我院申请复审。)
2.地点: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南宁市柳园路6号)信访楼信访大厅。
3.复审结果告知时间及方式:复审组进行复审后作出最终认定结论,并于6月30日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