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江苏省202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考察人选和开展考察工作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202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现将考察人选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与选调数量之比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764名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将于3月中下旬进行,赴各高校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根据实际确定。请考察人选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1.3月11日起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在“查看审核结果”栏目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由院系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2.准备大学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或聘书原件。没有任职文件或聘书的,可由学校相关单位按照学生干部管理权限出具任职证明并加盖公章(格式为:×××同学,××××年××月—××××年××月任××××××××)。
3.准备大学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准备大学期间(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研究生提供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必修课程成绩班级排名(格式为:××同学在××大学就读期间,必修课程成绩在班级××名同学中排名第××名)原件,加盖院系公章。必修课程成绩排名按照学分加权计算。
5.如放弃选调,本人需作书面说明并签字,学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确认后,于3月12日前将扫描件(或照片)发至江苏省委组织部规划办电子信箱(jssxds@126.com)。
三、请各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协助做好考察准备工作。
1.审核考察人选提供的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考察时提供考察组。
2.3月19日前通过学校网站公示考察人选,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院系班级、担任学生干部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必修课程成绩排名等情况。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必修课班级排名须与学校审核的材料一致,如出现遗漏,须及时补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网址及公示材料提供考察组。
3.出具考察人选在本校就读期间有无纪律处分情况证明,提供考察组。
联系电话:025—83392800,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规划办,邮政编码:21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