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江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
6.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二)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要求
1.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各时间节点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14日,14日截止到17:00;
网上审核时间:9月12日-16日,16日截止到17:00;
网上缴费时间:9月12日-16日,16日截止到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6日-31日;
考试时间:10月31日。
2.考生报名的应试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①户籍所在地级市考区②居住证所在地级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③学籍所在地级市考区(仅限全日制高校在校学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见附件2。
在我省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选择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在我省高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也可选择学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
3.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4.考生对网上报名时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负责。考生在审核通过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网上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5.考生自9月12日至16日可登陆网站查看个人审核情况。通过审核后,请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16日24时,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人每科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