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教育部、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以下对象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给予适当照顾:
一、照顾对象
1、烈士;
2、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
3、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
4、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
5、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6、高淳区2020年赴湖北抗疫一线医务人员;
7、对高淳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
二、以上照顾对象人员子女申请小学入学办理流程为:
1、申请人持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证明、家庭户口簿、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单位证明等材料,到区招考中心领取申请表(照顾对象类型不同,所需提供材料不同,具体咨询区招考中心);
2、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3、6月25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区招考中心;
4、由区政府牵头,教育局、行政审批局、开发区、工信局、卫健委等部门会商,区招考中心发放《入学通知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