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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江宁区幼升小政策(2021年南京江北新区幼升小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24 03:47:23
The Beginning

  南京江宁区2021年小学新生入学早知道

  1.儿童入学需年满几周岁?

  答: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不足龄的儿童无法取得学籍。

  2.儿童身体出现特殊情况,是否可以推迟入学?

  答:江宁区户口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携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儿童户口簿、出生证等材料申请延缓入学,到区教育局普教科办理相关手续。

  3.何时发布小学新生报名政策?

  答:本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进行发布。预计在2021年5月左右,《江宁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招生意见”)将在以下平台进行发布:

  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

  江宁教育服务平台

  江宁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jnzsks);

  我的江宁APP;

  江宁发布微信公众号。

  4.本区户口儿童如何报名?

  答: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在“招生意见”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在施教区小学报名,需按照小学招生公告时间安排,由监护人陪同儿童本人,带好报名相关材料到所属施教区小学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学校审核通过后即表示报名成功。选择在民办小学报名入学的,应按照所选择的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履行报名手续。

  5.儿童报名时监护人需要做哪些准备?

  答:儿童监护人需要提前准备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儿童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其中,儿童户口应随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且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常住户口、户口与实际居住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地址相一致。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持证人应为儿童的监护人(或儿童本人)。“实际居住”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房屋产权证所在处。在学校审核材料时,监护人应向学校尽到告知义务,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证件的核实工作,不得隐瞒实情,不得提供虚假资料。

  6.家庭有多套住房,儿童如何报名?

  答:家庭有多套住房的,应将儿童和监护人户口迁入实际居住房产的地址。报名时,凭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应户口簿到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

  7.拆迁户的儿童怎样入学?

  答:(1)以产权置换方式拆迁后,已安置到位的拆迁户入学适龄儿童,可凭儿童与监护人的户口簿、拆迁安置分房通知单或结算通知单等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未安置到位的拆迁户入学适龄儿童可凭儿童与监护人的户口簿、住房拆迁安置协议,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2)以货币补偿方式拆迁后,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地址,在新购住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未自购住房的无房户适龄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8.儿童户口随一名监护人,能否在施教区小学正常入学?

  答:儿童户口随一名监护人、有产权住房,在施教区小学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另一名监护人的户口资料或有效的身份证件(单亲家庭可不必提供),通过审核后可正常入学。

  9.户口挂靠“四老”的儿童能否在“四老”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答:户口挂靠“四老”(“四老”特指儿童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儿童,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才可以在“四老”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正常报名入学:一是儿童及监护人名下无产权住房;二是儿童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儿童、监护人与“四老”实际常住一起。不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本区户口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如果儿童及监护人名下拥有产权住房,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移到监护人的产权房处,并在该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10.在非监护人户口簿上挂靠的儿童如何入学?

  答:(1)如果儿童及监护人有产权住房(非与他人共有),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产权住房地址,在产权住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2)如果儿童及监护人名下没有产权住房,监护人需向学校提供《住房信息查询委托书》,配合学校做好审核工作,经核实监护人所述情况属实的,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1.购买二手房家庭的儿童怎样入学?

  答:(1)每套二手房的买方与卖方只能有一方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报名就读。

  (2)买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房屋产权证、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购买二手房家庭的儿童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正常报名入学。

  12.残障儿童如何入学?

  答:患有视力障碍(含低视力)、听力障碍的残障儿童家长可以分别与南京市盲人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6621061)、南京市聋人学校(招生咨询电话13505193201)联系入学事宜。患有智力障碍、多重障碍的残障儿童家长可以与江宁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52702886、52394577转8002)咨询入学相关事宜,该校将在本区招生意见公布后专门安排时间接待家长和儿童。如果儿童残障程度较轻、教育评估认为具备在普通小学随班就读的能力,家长可以与所在施教区小学联系报名入学事宜。

  13.户口属于南京市其他区的儿童怎样报名入学?

  答:儿童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确需在江宁区报名入学的,可以参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

  1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样入学?

  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来宁务工的法定监护人暂住的、非南京市户口适龄儿童。不包括本市户口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随迁子女申请到江宁区公办小学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家庭居民户口簿;

  ②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

  ③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个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本区招生意见公布后,随迁子女需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报名申请入学,然后由其法定监护人陪同,在规定时间持以上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并签署相关报名材料信息查询委托书。

  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本区公办小学入学。

  15.选择民办小学如何报名?

  答:儿童监护人在江宁区招生意见公布后,关注相应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根据民办小学发布的招生简章自主报名。

  16.儿童报名后怎样知道是否已被录取?

  答:8月10日前,各小学根据上级核准的新生录取名单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17.儿童即将于2022年入学的家庭需要提前做好哪些准备?

  答:儿童监护人应参考本宣传册,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说明:上述解答内容仅为2021年入学参考,最终以正式发布的《江宁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为准。

  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52280527、52281771、52778269;

  微信公众号:江宁招生考试(jnzsks);

  学校对外服务热线电话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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