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考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为招生高校录取新生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查要求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参照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着重考查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运用能力。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素描、速写和色彩科目均为必考科目,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20分,速写60分,色彩120分。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素描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能力、构图能力,对人物形象的结构和特征的把握能力以及艺术表现力。
2.考试内容和形式
人物头像、石膏像或物体(提供人物头像图片、石膏像图片、世界美术史上名家作品图片或物体图片)。
考生按照试题要求,依据所提供的图片,完成一幅素描作品。
3.考试要求
构图合理,造型严谨,比例准确,塑造深入,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表现方法不作统一限制。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
4.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八开铅画纸(考场提供)。
(2)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速写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人物动态造型的把握与表现能力。
2.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全身人物动态速写(提供相关图片)。
考生按照试题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人物图片,完成两个全身人物动态速写。
3.考试要求
构图合理,人物造型比例准确,动态特征鲜明生动,有一定的概括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表现方法不限。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
4.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八开铅画纸(考场提供)。
(2)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0分钟。
(三)色彩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组织能力,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运用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2.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考生按照试题题意及试卷中规定的静物组合用品,用色彩写生的表现方法完成一幅色彩静物画(静物组合中物品为生活中常见蔬菜、瓜果、花卉、食品、饮料、陶瓷器皿、玻璃器皿、厨具、生活日用品、文具教具、各色衬布等)。
3.考试要求
构图完整,造型严谨;色彩关系合理,色调和谐,色彩丰富,塑造充分;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表现手法不限;符合试题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试题内容。卷面不得喷涂任何上光或固定材料,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
4.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开铅画纸(考场提供)。
(2)绘画工具材料为水彩或水粉(考生自备)。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典型题示例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