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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加分考生志愿填报有关提醒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25 10:55:54
The Beginning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经公示无异议具有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章程(简章)、有关公告、网站招生说明等或咨询招生高校,确认拟报考高校有关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以及部分艺术类招生项目是否属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同时须确认高校有关项目是否认可考生本人所享受的照顾加分项目及分值。

  享受照顾加分考生须在充分了解有关高校报考要求的基础上,慎重填报。如因不了解高校的有关要求而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020年江苏省高考志愿填报

  第一阶段:7月28日至8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包括: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7月28日至30日。

  第二阶段:8月27日至28日,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填报系统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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