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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政策一览 南京大学2020综评招生简章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26 21:37:04
The Beginning

  南京大学2020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其中录取办法如下:

  1.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2020年江苏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两门选修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2.我校将依据入选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分别按照文、理科类计划总数在入选考生中划定录取资格线(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成绩、南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成绩排序)。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60%+南大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成绩×10%。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两门选修科目均为A+的,成绩按100分计算,只有一门为A+的按80分计算,两门均为A的按60分计算。

  3.录取资格线上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和确认的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综合评价成绩、南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成绩排序)。

  4.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若同时获得南京大学2020年励学计划,以及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其他特殊类型招生优录或合格资格,将不参加特殊类型招生录取。

  5.我校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之后、提前批之前完成投档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

  七、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5月31日;

  初审结果查询时间:6月15日前;

  交费截止时间:7月10日12:00前;

  测试时间:7月12日;

  测试结果查询及志愿填报确认时间:7月17日24:00前;

  入选名单公布时间:7月19日前。

THE END

TAG:成绩  综合评价  考生  科目  高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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