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相城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
(一)时间:9月 1日至9月12日(周日除外)。早晨7点45分开始。
(二)地点:相城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三)请注意在体检表的右上角编号栏填上网上统一报名号,并在体检表上贴好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此照片请和现场确认提交照片版本一致。
(四)要求:空腹、携带本人身份证并自带《江苏省非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3)(注意正反面打印)。
(五)费用:按规定体检项目进行体格检查,费用自理。
(六)流程:疫情期间请提前电话预约,联系方式:0512-69571828。
先至三楼体检服务台登记,体检全部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并及时自行领回(提示:体检表上“体检医院意见”栏加盖有相城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合格”印章视为体检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现场确认时上交该体检表,否则不予受理。
(七)备注:对今年上半年已经参加苏州大市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可在本次认定时免予重复检查。(请联系当地教育局或部门提供盖公章的体检合格证明)
(八)注意事项:必须人人佩戴口罩且没有呼气阀门的口罩。主动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准备好有效健康码,截图无效,需持有健康码绿码;“近14天行程码”,如实提供近期旅居史。具有以下情况的者,应直接到“发热门诊”或告知门急诊预检分诊人员,由专人带至“发热门诊”就诊:
a.各类健康码为“红” “黄”码的人员;
b.距体检日前28天内有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c.距体检日前21天内有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
d.距体检日前21天内有国内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史;
e.距体检日前14天内有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病例的聚集性发病史;
f.具有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乏力、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十大临床症状之一的;
g.特殊从业人员:如高风险暴露的医务人员、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和检测的工作人员、集中隔离工作场所人员、从事冷链工作、国际交通运输、港口、机场工作人员、医用垃圾处理转运人员等,均需要向预检分诊的医护人员如实汇报。
特别提示:如果您隐瞒上述情况,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