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上海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哪个部门管理?
人社部门主管。上海各区就业促进中心、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根据户籍所在地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本辖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哪些人事档案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按人社部21年112号文,以下情形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8、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注:信息来自乐业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