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服务区划分】
Part 1
服务区范围
人民路以东、前进路以南、柏庐路以西、娄江河以北(含怡景湾)
Part 2
服务区相关小区
秦都大厦、新阳新村、柏庐广场、怡景湾、金凤凰广场(小区)、江南新村、集街东村、集街西村、甲子弄、碧波公寓、龙亭桥、月城湾新村、晒谷场、周厅弄、新阳花园、杨家弄、果老弄、乙丑弄、察院前、花园弄、新阳街(宜弄)、金城商苑。
【二、 招生对象】
本服务区内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幼儿。
【三、 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3个班,招收总人数105人。
【四、 报名方法】
Part 1
本园服务区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本服务区内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7日~6月11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行填报,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进行填报。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房产证的,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可填报所在服务区制幼儿园。
特别提醒:父母双方监护人信息、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信息要填写完整、准确。不动产证号前需要填写年份,房屋具体坐落要填写具体到几幢几室,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一致。
2、现场材料审核
(1)审核时间:
2021年6月12日、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30。
(2)审核地点:昆山市集街178号,一中心幼儿园一楼多功能厅。
(3)审核材料提供: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属于本园服务区内,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2日~13日到本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4)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一个家庭尽可能只来一位监护人,幼儿无需来园。
*家长戴好口罩,在校门口主动出示苏城码,测量体温正常后,进入校园。
*保持一定距离排队,等待引导进行审核。
3、招生录取
我园实行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多余的空额学位,综合考虑房产、社保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于6月18日前公示录取名单。
Part 2
昆山户籍无房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见中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2日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等材料到各区镇现场审核,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Part 3
房屋被征收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员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2日~13日到相关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2日~13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Part 4
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报名办法
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2日~13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