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医学人才定向资助培养(本科生计划)
1.资助对象
录取为本一批次指定18所院校及指定专业,毕业后愿意回我市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并自愿与市卫生健康委签约的张家港户籍学生。
2.资助名额
市卫健委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资助优秀医学生25名,其中临床医学12名,预防医学4名,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学各2名,精神医学1名。
3.资助标准
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享有每人每学年10000元的学习资助金;毕业到岗工作后,在工作的前5年服务期内,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按照每年10000元的标准享有工作补助金,共50000元。
4.就业安排
学生按时毕业后,参加张家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录用者有编有岗。
卫生紧缺人才定向资助培养
1.资助对象
录取为本科及以上(学校不限)的儿科、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病理学、麻醉学、急救医学、重症医学等紧缺专业,或报考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后愿意回我市从事相应紧缺专业岗位工作,并自愿与市卫生健康委签约的张家港户籍学生。
2.资助名额
市卫健委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资助卫生紧缺人才20名,其中儿科、精神医学、病理学、麻醉学、急救医学、重症医学各3名,医学影像学2名。
3.资助标准
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享有每人每学年10000元的资助金。
4.就业安排
学生按时毕业后,参加由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招聘考试,并按考试考核成绩择优安排至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专业岗位工作。
社区卫技人才定向资助培养
1.资助对象
录取为大专及以上(学校不限)的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并自愿与户籍所在地镇(区)政府签约,毕业后到各镇(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张家港户籍学生。
2.资助名额
计划资助社区卫技人才30名。
3.资助标准
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享有每人每学年10000元的资助金。
4.就业安排
学生按时毕业后,经体检合格直接安排到户籍所在镇(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