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 档案转递方式
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各高校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邮政机要交通、邮政EMS标准快递或派专人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如学校将档案直接交给毕业生本人,请提醒学校档案是不能给学生自己保管的,需通过邮政机要交通、邮政EMS标准快递或派专人转递。
2. 未就业毕业生档案的转递
暂时未就业的苏州生源毕业生,毕业后档案由学校直接寄往户籍所在地各市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苏州各市县区人社部门档案服务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3. 已就业毕业生档案的转递
(1)在无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就业的
毕业生已与在苏非公企业等无档案保管权限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其档案可由学校直接转递至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所在地的各市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用人单位在我市姑苏区的,毕业生档案可转至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用人单位在我市其他市县区的,档案转递至相应市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2)在有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就业的
已被在苏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等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单位(部门)录用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由学校直接转递至录用的单位保管。
4. 毕业生档案的查询
如果学校已将高校毕业的档案转递至苏州市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可以登录“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http://hrss.suzhou.gov.cn/szrczx/)或通过“苏州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自助查询。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