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秋季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工作,日前,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2021年秋季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录取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分阶段录取”的办法,即凡入读昆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均需登陆“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进行填报,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填报。凡未填报志愿的一律不予录取。
报名日期为2021年3月20日~4月19日。
网上报名怎么报
1.如何理解《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
答:通知是关于2021年秋季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入学报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工作,有利于精准测算我市公民办学校可供学位数,合理统筹户籍生入学与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也是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全面实行公民同招”政策的基础性工作。
通知对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流程进行了界定,下阶段市教育局还将结合上级部署,陆续出台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如有重大招生入学政策调整,以2021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为准。
2.网上报名录取流程有没有新变化,家长填报志愿有哪些注意点?
答:2021年秋季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工作采用“遵循志愿、网上录取”的办法,户籍生报名按民办学校、公办学校依次进行,新市民子女报名按民办学校第一阶段、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第二阶段依次进行,一经某一阶段录取,学生档案信息会自动转到被录取的学校,将不会出现在以后阶段的学校录取名单中。
对于户籍生来讲:民办学校志愿为选填项,如家长选择填报,只能填报一所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志愿只能填报一所房产所在的施教区学校。
对于新市民子女来讲:民办学校第一阶段志愿为选填项,如家长选择填报,只能填报一所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志愿只能填报一所房产所在的施教区学校。民办学校第二阶段志愿建议新市民家长考虑填报本区镇内民办学校。
3.民办学校(第一阶段)志愿的作用是什么?
民办学校(第一阶段)志愿有一定的“筛选区分”性质,市教育局将根据民办学校(第一阶段)的报名情况,确定实施电脑随机派位的学校。
具备电脑随机派位条件的民办学校,直接按照电脑随机派位方案进行录取,已被录取人员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录取。
不具备电脑随机派位条件的民办学校与所有公办学校依次完成户籍生录取工作。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新市民所填民办学校第一阶段志愿自动失效。
因此,建议家长综合考虑学校、家庭、子女的实际,全面了解意向填报学校各方面情况,理性选择。
4.民办学校第二阶段志愿的作用是什么?
民办学校第二阶段志愿对新市民来说,有一定的“保底”性质,不具备电脑随机派位条件的民办学校,将根据该阶段志愿进行录取。
5.近年来我市哪些招生入学政策调整需要注意?
一是户籍生的认定。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19年部分招生政策的通知》规定: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新市民家庭,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公办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我市。
二是“五年一学位”的认定。2016-2018年登记使用过学位的房产,如在2019年3月1日之前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可跨学段使用,2019年3月1日之后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2019年秋季入学起,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三是“四老”房产的认定。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服务区)的依据。如该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在对应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统筹安排。该合法固定住所自登记之日起5年内认定一户子女家庭学区生。
四是施教区认定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认定,原则上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