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下旬苏州市相关学段错时错峰开学的安排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相关学段下一步开学安排如下:
全市幼儿园大班于5月18日开学。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其他年级从5月25日开始,于一周内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各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根据实际确定。家长和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按需入园。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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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属地责任各地要根据教育部“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指导和帮助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充分利用学生返校开学前的窗口期,进一步细化本校开学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未被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复的学校,一律不得开学。
二、明确方案内容原则上中小学开学工作方案应包括:学生返校开学前各项工作准备(尤其要重视线上教学开展及效果)、以班级为单元的学生返校错峰报到名册(和学生学籍信息对应的电子版)、学生返校开学当日各项工作流程(报到流程、疫情防控流程、后勤保障流程等)、学生返校开学后各项工作安排及疫情应急预案、校园周边疫情防控与安全防范工作预案等,坚决防止校门口交通拥堵,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坚决阻止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三、狠抓方案落实各地要依据学校已经报批的开学工作方案,组织由教育、疾控、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组成的验收评估组,在本地正式开学日期前至少一周,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内外的防控现场进行全覆盖、拉网式验收评估,经验收评估合格的学校可如期开学,评估不合格的学校须及时整改,再次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学。省教育厅将在各地验收评估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学校适时进行现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