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无锡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确保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报名成功后,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注意社交距离,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生备考过程中,应持续关注自己身体健康状况,每日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到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主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持考试前7天内(2020年12月13日及以后日期,下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2020年12月5日及以前,下同)申领“苏康码”(见附件1),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考生应时刻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如“苏康码”为非绿码,应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申报、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考生可拔打笔试所在地政务服务热线“12345”办理,长途电话加拨区号。“苏康码”非绿码申请转为绿码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12:00前,逾期未转为绿码的责任自负)。
四、考生应随时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及我省防控最新要求,根据需要及时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持有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准备工作,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五、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
六、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生亦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考场。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并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七、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并出示“苏康码”绿码,以及根据防疫相关要求应现场提供的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备查。“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入场时,“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的考生,在使用水银体温计经2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配合医务人员排查流行病学史,有流行病学史的不能参加考试,并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排查;无流行病学史,并能够现场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应配合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因个人原因不能现场出示“苏康码”绿码的考生;
3.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高风险场所旅居史,或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未能配合属地或有关卫生防疫部门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考生;
4.因隔离、就诊或健康状况异常等原因导致“苏康码”非绿码,虽考前有隔离期满、恢复健康等情形并已经取得且能够现场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但未按要求及时转为绿码的考生。
九、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十、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考生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十一、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因2020年11月14日后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而无法来苏参加考试的考生,或来苏后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仍未解除隔离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依据当地村(社区)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于2020年12月19日12:00前联系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见附件3)办理考试退费手续。
附件:1.“苏康码”申领办法
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3.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