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羊尖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园)预报名通告
为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受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入学、入园工作,现就做好今年秋季入学(园)预报名登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预报名登记的对象
(一)报名对象:
申请预报名登记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是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具有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
(二)今年幼儿入园年龄为:
小班三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各幼儿园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幼儿入园。
(三)今年小学招生对象为: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
(四)其他:
目前已在我区各幼儿园和经区教育局批办的民办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秋学期需升入或转入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的,都须重新办理预报名手续。
持有效期内《无锡市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可凭《无锡市居住证》直接向居住地所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提出入学(园)申请,与本区户籍儿童同时办理入学(园)报名手续。
已在锡山区购房并持有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可提供《房产证》和实际入住证明材料,经镇教育卫健科审核后(电话:88739211),向居住地所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提出入学(园)申请。
二、预报名登记须提供的材料
申请预报名登记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带好以下两方面材料,分别到现居住的镇派出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行政审批局业务一科)办理手续,凡符合规定且材料齐全的,分别由相关部门出具《现居住地公安部门证明》和《现居住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
(一)向现居住地派出所提供的材料
1.原籍家庭“户口簿”;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现居住地的《江苏省居住证》;
4.凡租房的,须提供租住房东与当地公安部门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复印件。
(二)向现居住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行政审批局业务一科)提供的材料
1.父母在企业务工的,须提供一方在本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凭据;
2.父母为个体工商户业主的,须提供一方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凭据;雇工须提供与业主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凭据;
3.其他相关有效证明。
三、预报名登记期限及办理程序
(一)预报名期限
预报名登记期限小学、幼儿园为6月16日-17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初中为6月22日-23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二)申请学位
凡申请到本镇公办学校(园)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分别向相关学校提出预报名申请,并填写《入学申请书》,持留执单及相关材料办理《现居住地公安部门证明》、《现居住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等两项证明材料或《现居住地教育卫健科证明》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后递交相关学校。
(三)审核公布
在学位许可的情况下,预报名申请经学校(园)初审,镇教育卫健科审核后,于7月中旬前由相关学校(园)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报到入学
申请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凭《入学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学校(园)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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