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关于做好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培训准备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复课时间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合格的,在当地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部开学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二、复课检查内容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及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相关文件精神,复课检查分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两类检查对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应加强疫情防控、学校安全两项内容,同时相关检查部门应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情况进行检查。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应向属地相关监管部门提交申请并经现场检查同意后方可复课。申请复课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表(附件1)
(2)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承诺书(附件2)
(3)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日常防疫、安全工作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规范办学工作等)
(4)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自查检查表(附件3)
(5)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自查检查表(附件4)
各检查部门依据附件1、3、4,结合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情况等自查结果进行检查。申请复课机构需准备好与《自查检查表》对应的台账资料、实地现场,供检查时备查。
通过复课检查后,机构在复课前两天须对内外各类教学、活动、电梯、厕所等场所和教学设施进行全面消毒,彻底消除卫生死角。
三、相关要求
(一)遵守复课时间。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防疫、安全、规范办学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法人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要求。未通过所在地市(县)区复课检查的,一律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
(二)强化重点督查。要组织明察暗访,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安全稳定、规范办学等内容的检查指导和联合执法,列出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联合相关管理部门严肃处理,直至吊销相关证照。对违规复课或疫情防控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落实校外培训减负不到位的机构依法依规及时查处;要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机构。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请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非教育局审批)依据培训范围,分别向日常监管部门提交复课申请表,并填写自查检查表,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