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民办初中
1.入学对象。本市户籍小学毕(修)业生。
2.入学办法。各民办初中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
3.时间安排
(1)6月22日,民办初中公布招生简章。
(2)6月28日至30日,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自主填写报名表。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3)7月13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4)7月27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学区初中入学。
(5)8月5日前,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8月10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