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如皋“教育之乡”品牌优势,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根据《如皋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要求,2021年在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一、适用范围
如皋市高层次人才子女主要指如皋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具体由以下几部分人才构成。
1.在我市创新创业的国家级顶尖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的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对象、国外知名大学终身教授以及其他相当层次顶尖人才。
2.在我市创新创业,并入选江苏省“双创(团队)人才”的高层次人才。
3.在我市创新创业,并入选我市“雉水英才”的高层次人才。
4.引进前为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等级及相当级别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后能全职在我市企业工作不少于5年的。(在我市事业单位或其他部门工作的,须为全日制博士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相当级别的高层次人才)。
5.引进前为大型企业集团或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引进后在年上缴税收500万以上企业担任高管或技术主管,企业给予30万元以上年薪的企业“高精尖缺”人才。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就读的学生必须符合《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年龄等要求。
2.中途转学的应在原地取得学籍,按规定办理相关转学手续。
三、材料报送
1.填写《如皋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报表》、学生入学或转学相关材料。
2.第一、二、三类人才只需提供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3.第四、五类人才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5年以上人事(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的连续1年以上养老保险明细、在我市缴纳的连续完整的个人所得税证明。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以“专业技术人才”或“技能人才”身份申报的人员,还需提供人社部门批准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第五类人才还需提供引进前在大型企业集团或金融机构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证明、现任公司任职文件、申请人的业绩、获奖及能力相关证明、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申报表,申报材料上报后不再退还,请自备底稿。
四、办理流程
1.材料准备:①填写《如皋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报表》;②申请者身份证、学历证、专业职称证及业绩与任职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③学生的入学或转学相关材料。
2.资格审核:各镇(区、街道)对本辖区内符合相关条件且有子女入学需求的相关人才资料进行初审并统一收集,组织部人才科负责资格审核,教育局负责复核确认。
3.安排入学: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并对接好相关学校做好落实工作。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按照教育部门招生简章要求自行报名。
五、时间安排
受理时间:2021年7月20日—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咨询方式
如皋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如皋市行政中心A1216),联系电话:0513-87199012。相关表格材料需要下载。
【拓展】